醉酒驾车上路行 被判拘役45天
发布时间:2016-03-09 13:57:23
中国汽车网
3月8日下午,东台市头灶镇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被依法逮捕,张某后悔不已。
2月17日21时05分,张某酒后驾驶苏JAY55*小型轿车行驶至东台市东台镇四灶中心路西楼村路段时,被东台市头灶交警中队民警查获,经抽血送检,张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,含量为每百毫升112毫克,为醉酒状态,张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。
3月8日,经东台市人民法院审判,对张某判处拘役45天,并处罚金1500元。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: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饮酒。
编辑:
维护
来源:中国汽车网综合
下一篇:最后一页
上一篇:湖南工商联长沙酿风暴 盼双创风潮席卷三湘
延伸阅读
a04-正文-广告01